行政處罰案件儲存期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行政處罰案件儲存期限根據《檔案法》及《公安檔案管理規定》第八條四項的規定:“收集保管具有永久儲存價值的公安檔案、資料,並自形成之日起滿20年即向同級公安檔案館移交;同級未設公安檔案館的向上一級公安檔案館移交;” 移交後做永久儲存,也就是最少不低於60年。 TAG標籤:行政類 案件 期限 行政處罰 儲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