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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要到當地什麼手續

緩刑要到當地什麼手續
當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它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式。要取得離婚證一般會經過申請、審查、登記三個程式。其中審查這個程式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對申請離婚的夫妻進行離婚條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主要審查以下幾項:


(一)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二)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這裡會有一些夫妻結婚證丟失,並因夫妻關係不好一直沒有補辦的情況,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結婚證丟失,應當先補辦結婚證,再持結婚證前往離婚。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是為了保障人們離婚的意願自由,但是必須保證是出於本人自願,否則協議書無效,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受理。如果是離婚後才有機會提出婚姻協議書非出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新處理有關子女和財產的問題。


(四)離婚雙方當事人需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宣告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與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在很多方面都是比較簡單的,其中就包括了手續。於是,大部分的夫妻在離婚的情況下會優先選擇這樣一種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