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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特別嚴重,瀆職罪

瀆職罪 情節特別嚴重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汙、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汙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50萬元以上。

2、至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為常業的;屬於累犯、慣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個情節嚴重的情形的;因其詐騙行為造成他人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利用詐騙財物進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為造成特別惡劣影響的等等行為。

有信用卡且暫時還沒有償還完債務的小夥伴們,要認真看哦。這是屬於一種犯罪行為。建議大家根據自身的條件合理的消費,切勿因為攀比而造成自己負債累累,到最後不但自己信用沒有了,還有可以被判詐騙罪哦。以上是對“信用卡詐騙15萬判緩刑處理嗎”做出的詳細整理。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參考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