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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房屋需要辦手續嗎

代位繼承房屋需要辦手續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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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需要哪些手續

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制度。根據《繼承法》需要這位代為繼承人開具和死亡繼承人的直系親屬證明(到死者派出所戶籍管理開具)。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不能辦理異地繼承,需要到死者戶籍所在地辦理。或是在本地公證處,辦理授權委託書公證,指定死者所在地一位親友為自己代理人,代替自己簽字。把公證書和以上證明寄給指定代理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