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罪判刑規定應該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罪判刑規定應該是什麼判刑規定如下根據《刑法》第四百一十條之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批准 土地徵收 徵用 徵地拆遷 非法 判刑 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