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保險理賠 普法法律網 法律 9.8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天津港保稅區偷稅漏稅會如何處罰《刑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TAG標籤:天津港 爆炸 保險理賠 理賠 金融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