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林地住宅基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農村住宅基地確權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 TAG標籤:林地 耕地 徵地拆遷 基地 住宅 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