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且有另一人房產抵押 款還不上先執行哪個,一筆貸款 有第三方擔保

一筆貸款,有第三方擔保,且有另一人房產抵押,款還不上先執行哪個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一筆貸款,有第三方擔保,且有另一人房產抵押,款還不上先執行哪個
第三方抵押擔保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1,簽訂抵押合同的抵押人與不動產權利人應一致。特別注意抵押財產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則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簽字同意,以確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應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規定對外擔保需要經股東會決議或特別決議,則要讓公司提供相應的股東會決議。以免其他股東對抵押的效力提出質疑;
3,應為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受益人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交抵押權人儲存,防止抵押財產意外毀損而蒙受損失;
4,辦理抵押的登記、保險費用應明確約定由誰承擔;
5,約定抵押權人處分抵押財產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協助義務,以及登出抵押權時抵押權人應予協助的義務;
6,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擔補足責任要明確;
7,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