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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性績效工資,產假

產假 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中心學校稽核後報市財政局,通過個人工資帳戶直接劃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2、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兩大塊發放:20%--30%發放領導和班主任津貼,80%--70%發放教師績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