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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訴人建議法庭延期審理

經公訴人建議法庭延期審理
因為公訴人的建議可以延期審理的情況是

1、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補充偵查或者補充提供證據的;


2、被告人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需要補充偵查進行查證的;


3、發現遺漏罪行或者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雖不需要補充偵查和補充提供證據,但需要補、追加或者變更起訴的;


4、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或者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提出意見的;


5、需要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6、公訴人出示、宣讀開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證據以外的證據,或者補充、變更起訴,需要給予被告人、辯護人必要時間進行辯護準備的;


7、被告人、辯護人向法庭出示公訴人不掌握的與定罪量刑有關的證據,需要調查核實的;


8、公訴人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證明,需要調查核實的。


綜上所述,法院延期開庭時間期限一般是在一個月到九個月之間,一個月不超過一個月是刑事案件,但一般案件他不光是刑事案件,它裡面的類別還有形式夾雜民事案件,那麼這個期限一般是不超過兩個月,如果是單純的民事案件的話,那麼在審查開庭期間是不超過九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