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資料和書證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0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如何對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質證? 對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質證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出示證據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並經人民法院准許出示複製件或者複製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證據證明覆製件、複製品與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TAG標籤:訴訟仲裁 視聽資料 證據調查 書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