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仲裁裁決期間是否停止執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撤銷仲裁裁決期間是否停止執行中止執行是指在執行過程中,因某種特殊情況的發生而使執行程式暫時停止,待特殊情況消失後,再繼續進行執行程式。《仲裁法》第64條規定: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也就是說,在執行裁決過程中,發生了一方申請撤銷裁決的特殊情況,人民法院暫時停止執行,最後視裁決是否被撤銷,再決定恢復執行還是終結執行。在實踐中應當注意,一方申請撤銷裁決,是中止執行的法定理由。一旦有一方當事人提出申請撤銷裁決,執行法院即應當裁定中止執行,而不是可以裁定中止執行。 TAG標籤:仲裁 執行 裁決 撤銷 停止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