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羈押必要性審查時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羈押必要性審查時間按流程應由檢察院受理,駐看守所檢查室辦理,一般5個工作日內,案件複雜的可再延長五個工作日。羈押:是一種逮捕、拘留決定以後的,依附於拘留、逮捕的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當然狀態,不是一種獨立的強制措施。羈押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TAG標籤:刑事辯護 審查 時間 刑事處罰辯護 必要性 檢察院 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