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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取銀行卡怎麼量刑

盜取銀行卡怎麼量刑
盜取銀行卡怎麼量刑
1、盜取他人銀行卡,並將銀行卡中的財物取出或使用的行為,屬於盜竊行為,數額較大的,涉嫌盜竊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數額巨大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2、盜竊數額較大的財物價值標準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資料特別巨大為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可以在以上範圍內制定自己的標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