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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傳喚幾次會強制執行

檢察院傳喚幾次會強制執行
取保後檢察院傳喚幾次
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要根據具體案情定。取保候審後,檢察院傳訊一般是核實案情,履行告知義務,說明案件可能會在近期向法院起訴。檢察院不會直接拘留,拘留是由公安機關執行的。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