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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後公證的兩份遺囑哪個有效

先後公證的兩份遺囑哪個有效
先後公證的兩份遺囑哪個有效
先後公證的兩份遺囑後面的遺囑有效,應當是以後面的公證遺囑為準。

如果有兩份公證遺囑的,兩份公證遺囑的內容不衝突的,兩份公證遺囑都是有效的,如果有衝突的,以後立的遺囑為準。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如果有兩個以上均為有效的遺囑,其遺囑內容不相牴觸的,則各個遺囑分別發生其效力,遺囑執行人應按各個遺囑內容執行。

如果兩個以上有效遺囑的內容互相牴觸,則應視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1、如果遺囑人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或者兩個以上的公證遺囑,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2、如果公證遺囑與一般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公證遺囑內容為準。

數份內容相互矛盾的遺囑,如果其中沒有公證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又沒有註明訂立遺囑的年、月、日,無法確定時間先後的,這些遺囑全部無效,遺產按法定繼承方式處理。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