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如何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如何國家決定實施國防動員後,人員、物資的疏散和隱蔽,在本行政區域進行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跨行政區域進行的,由相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承擔人員、物資疏散和隱蔽任務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疏散和隱蔽任務。 TAG標籤:動員 國防 徵地拆遷 政府資訊公開 第四十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