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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如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如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如何
國家決定實施國防動員後,人員、物資的疏散和隱蔽,在本行政區域進行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跨行政區域進行的,由相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承擔人員、物資疏散和隱蔽任務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疏散和隱蔽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