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被徵地拆遷養老保險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 被徵地後人均農業用地不足0.5畝的均應參加養老保險。按照政府、集體、個人三者共同負擔原則繳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為3:4:3,集體繳納部分從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個人繳納部分從土地補償費中繳納,不足部分由個人自籌資金繳納,政府承擔部分由財政部門撥付。16週歲以下人員不參加養老保險,達到就業年齡後,參加相關的社會保障。 被徵地個人自願不參加失地養老保險或拒絕交納失地養老保險金的,視為自動放棄。 TAG標籤:勞動保障 拆遷 南京 養老保險 勞動糾紛 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