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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中公私財物的認定

搶劫罪中公私財物的認定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與搶劫罪什麼區別呢?

行為人將他人財物佔為己有的行為,本身兼具了竊取和毀壞財物的特徵,符合盜竊的定義自不用說明,將他人財物佔為己有的同時,也就使被害人無法使用財物,財物的使用價值相對於被害人而言全部喪失,符合毀壞的解釋也是沒有問題的。為了區別這樣的行為是盜竊罪還是故意毀壞財物罪,常見的觀點是,要藉助對行為人主觀意圖的判斷,行為人主觀上出於非法佔有目的的,是盜竊罪,主觀上出於毀壞財物的意思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4]如何理解非法佔有的目的,學者歸納國外有三種學說(1)是指將自己作為財物的所有人進行處理的意圖;(2)是指遵從財物的經濟用途進行利用的意圖;(3)是指排除權利人、將他人的財物作為自己的所有物,並遵從財物的經濟用途,對之進行利用或者處分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