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判決書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婚案件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TAG標籤:婚姻家庭 判決書 案件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