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樣解決,賣房子已收訂金但不想賣了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賣房子已收訂金但不想賣了,該怎樣解決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未支付價金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TAG標籤:賣房子 訂金 房產糾紛 已收 房屋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