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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擔保責任

借款擔保責任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為他人擔保借款的擔保責任有哪些?

如果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而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首先應確定為他人建立的擔保為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