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才能實施的事項有哪些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才能實施的事項有哪些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才能實施的事項有哪些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風險提示: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