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致死賠償訴狀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人身損害賠償民事起訴狀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TAG標籤:賠償 損害 人身 訴狀 人身侵權 損害賠償 致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