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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第43條公證部門

擔保法第43條公證部門
諮詢下擔保法第43條公證部門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你好,關於擔保法第43條公證部門的內容是: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