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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車禍引起的工傷如何處理

因車禍引起的工傷如何處理
因車禍引起的工傷如何處理
在同時構成工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在具體的索賠過程中,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可以互補,受害人也可以對它們進行有選擇性的權利主張。在賠償專案上,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受害人只能獲得一份賠償,可以是來自於交通事故肇事一方,也可以是來自於工傷保險基金或是受害人單位。而對於工傷待遇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與交通事故的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可以獲得雙份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