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立法原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2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稅收政策能否遊離於稅收法定原則之外不能。《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條規定:“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這一規定較全面地反映了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使稅收法定原則在稅收法制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確立和完善。 TAG標籤:立法 訴訟仲裁法規 稅收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