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在戶籍地還是申請地立案判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0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信用卡詐騙在戶籍地還是申請地立案判刑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由犯罪地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TAG標籤:判刑 刑事辯護 立案 戶籍地 信用卡 金融詐騙辯護 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