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貪汙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或者對外交往中接受禮物,依照國家規定應當交公而不交公,數額較大的,以貪汙罪追究刑事責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個人貪汙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2、個人貪汙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貪汙救災、搶險、防汛、防疫、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及募捐款物、贓款贓物、罰沒款物、暫扣款物,以及貪汙手段惡劣、毀滅證據、轉移贓物等情節的。 TAG標籤:貪汙罪 貪汙受賄辯護 立案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