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殘疾人救助標準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徵地補償分配殘疾人如何分配第十六條 拆遷殘疾人房屋時,應當本著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妥善進行安置。發放拆遷臨時補助費和停業補助費時,對貧困、特困殘疾人要比規定標準提高20%。貧困、特困殘疾人需要產權調換安置的,在差價結算方面給予適當優惠。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TAG標籤:殘疾人 徵地拆遷 拆遷 救助 土地徵收 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