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六條 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一) 投資人決定解散;(二) 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三)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上就是獨資企業章程的詳細內容,如果你有設立獨資企業的打算可根據上述的章程進行。雖然獨資企業可以使所有權掌握在自己手中,但其所要承擔的風險也不小,給為投資人在設立登記前最好能做好各項應對方案。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律師365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 TAG標籤:公司經營 清算 個人獨資 解散 破產清算 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