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公司局長公積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4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剛畢業,家裡託人找的一個自稱菸草局局長是他舅的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可訴送至當地法院,要求賠償自身的損失。 TAG標籤:公積金 房產糾紛 菸草 局長 房屋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