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監所監視居住律師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指定所監視居住嚴重嗎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是監視居住的特殊執行方式,由執行機關指定居住,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指定的居所應當滿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生存條件。指定所監視居住嚴重,因為要隨時受到監視,不能離開住所。取保候審比較自由,只要不離開當地,就可以隨意行動。 TAG標籤:律師 強制措施 刑事辯護 監視居住 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