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能否向債務人追償,保證人在主債務訴訟時效過之前沒有主張抗辯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保證人在主債務訴訟時效過之前沒有主張抗辯,還能否向債務人追償1、如果保證人在主債務訴訟時效已過,可以主張該抗辯權而沒有主張時,向債權人清償了債務,那麼保證人就不能再向債務人追償。2、保證期間為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是債權人向保證人行使追索權的期間;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指在保證期間中,債權人主張權利的,保證責任確定。 TAG標籤:債務人 追償 主債務 抗辯 債務債權 債權債務 訴訟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