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誹謗罪的主體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3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侮辱,誹謗罪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TAG標籤:刑事辯護 誹謗罪 刑事犯罪辯護 主體 侮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