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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的法庭調解階段是什麼

民事的法庭調解階段是什麼
民事的法庭調解階段是什麼
民事法庭調查階段為:
1、當事人陳述。法庭調查開始,首先由當事人陳述,其順序是:
(1)由原告口頭陳述事實或宣讀起訴狀,它是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主講明具體訴訟請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頭陳述事實或宣讀答辯狀,對原告訴訟請求提出異議或者對原告訴訟請求提出異議或者反訴,講明具體請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陳述或者答辯,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陳述訴訟請求和理由;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針對原告、被告的陳述提出承認或者否認的答辯意見對原告訴訟請求提出異議或者。
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3、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4、宣讀鑑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