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自己要求改姓 隨養她的父姓,我離婚十幾年 小孩已經十八歲了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我離婚十幾年,小孩已經十八歲了,小孩自己要求改姓,隨養她的父姓父母離婚,孩子由女方一人撫養,如果想給孩子改姓,在或者十八週歲前,必須經過男方的同意。孩子滿十八週歲後,孩子可以自己去改姓,無需父母的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TAG標籤:子女撫養 父姓 隨養 婚姻家庭 改姓 十八歲 小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