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紙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3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戶口本更新資訊那張紙會還嗎 戶口本更新資訊,更換的那張紙不會還,要銷燬。 《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TAG標籤:家事糾紛 戶口本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