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對於遺囑繼承析產判決書是怎麼樣的
從理論上說,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對遺囑有
異議,可以向法院起訴(包括對法院已經判決的上訴),主張遺囑無效。但
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如果沒有遺囑無效的證據,起訴(上訴)勝訴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建議放棄。 《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
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希望以上的資訊對你在遺囑繼承析產判決書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