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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條件是什麼

公司股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條件是什麼
公司股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條件是什麼
股權轉讓合同的解除可以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約定解除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股權轉讓合同。當事人既可以在簽訂合同時就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合同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就可以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規定一些合同解除的情形,當合同解除的情形出現時,解除權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種: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比如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後,發生了地震,公司不存在了。此時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2、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比如股權轉讓合同簽署後,應該支付股權轉讓款的一方遲遲不付款。另一方多次催款也拒不支付,那麼另一方可以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3、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比如簽署股權轉讓合同後,未進行工商變更以前,轉讓方又將股權轉讓他人並進行了工商變更,那麼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股權轉讓合同解除後,合同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合同已經履行的,可根據情況採取補救措施,並主張違約金和賠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