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勞動法對實習生的要求

勞動法對實習生的要求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實習生工資的扣稅標準

實習生工資扣稅標準是什麼

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的規定,實習工資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按照《稅法》第四條和第六條之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實習生工資稅的計算:

個稅起徵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