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數罪有徒刑有拘役怎麼合併

數罪有徒刑有拘役怎麼合併

在現實社會中,犯罪人員所犯罪行中,可能會有一些罪行比較嚴重,會被判處有期徒刑,而一些罪行較輕可能會被判處拘役。因此,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犯罪人員犯的罪行不止一種,有可能會被數罪併罰。那麼,數罪併罰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我們跟隨本站網小編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吧。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怎麼執行


數罪中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只執行有期徒刑,拘役被有期徒刑吸收。

刑法

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