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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傷殘8級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故意傷害傷殘8級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故意傷害傷殘8級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1、工傷八級,享有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11個月本人工資。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鑑定為八級傷殘,其時已年滿60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當退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和各地實施辦法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1個月本人工資。不享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但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八條  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解除勞動關係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至十級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