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省晚育產假規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關於陝西省晚育產假的規定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46條第二款:職工實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TAG標籤:晚育 婚姻家庭 結婚 產假 浙江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