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終止合同的補償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3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需要經濟補償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TAG標籤:合同 合同事務 合同終止 補償 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