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出版集團重組改制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山東省集團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還應符合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集團條件。 TAG標籤:集團 重組 山東省 出版 改制 改制重組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