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種情況下,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按法律上的規定,一般對公民提起的
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但現在被告已經被限制人身自由了,債權人需要按照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訴。總的來說下面幾種情況都確定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被採取
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即像
債務人服刑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