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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交納違約金

供熱交納違約金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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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供熱違約金怎麼回事

供熱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供熱違約金如果合同上有註明是需要進行繳納的;供熱採暖期交費的最後期限,目前的收繳率還不足60%。供熱部門提醒尚未交費的使用者,為了儘量少的支付違約金,您應該從速到供熱單位辦理交費手續;如果使用者的採暖費不能在 12月30日前交清,每超過一天就要加收 5%。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