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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沒有戶口本可不以給寶寶上戶口

媽媽沒有戶口本可不以給寶寶上戶口
媽媽沒有戶口本可不以給寶寶上戶口
不可以,給寶寶上戶口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嬰兒母親的戶口卡(已婚但戶口卡上婚姻狀況未做變更的,還應持本人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3、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加蓋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准予入戶章);
4、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5、提供嬰兒父親的籍貫。
6、父母攜帶好身份證,戶口簿,身份證(影印件)到當地派出所。
7、生育一孩的,需要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如果是生育二孩的,需要提供單位開具的二胎審批表。
8、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