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傷傷殘鑑定機構都有哪些,如何進行傷殘鑑定
《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負責本轄區內的勞動能力初次鑑定、複查鑑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對初次鑑定或者複查鑑定結論不服提出的再次鑑定。